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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已经启动,学院可以接收推免生的指标是12人。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艺传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班子成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硕士生导师代表构成,专门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政策制订、资格审查、组织复试、确定录取名单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罗子明 林刚
组员:王擎 刘晶  董华峰  吴玉玲 高丽华  路鹃 王新惠 许莉 李杰琼   周汝勇
推免工作联络员:韩卓
二、艺术与传媒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原则
1.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将提高选拔推免生质量作为开展接收工作的核心,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注重公平和公正,校内外推免生一视同仁,不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也不得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
3.阳光推荐,阳光接收,推免工作全程公开。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
4.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艺术与传媒学院接收推免生必备条件
1.拥护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大学本科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2.申请人必须是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外语成绩优良,能够借助工具书阅读本专业的外语文献。 
4.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 识、创新能力,具有从事新闻传播学科学术研究的基本素质与职业能力提升的相关基础。
四、艺术与传媒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学生申请
2016922日至26,接收推免生预报名,有意报名的考生可从艺传学院网站(网址:http://yc.btbu.edu.cn/)下载预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填写信息后发至邮箱:hzsydu@163.com 
2016928日至1025日,校内外符合推免条件并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可以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提出申请,填写报考“北京工商大学新闻传播学”学校和专业志愿,接收并确认北京工商大学艺传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申请者必须提交的材料(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扫描件)
1.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2. 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 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获奖证书或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能力的成果,提交扫描件;
4. 一篇说明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理由的“个人自述”, 要求1000字左右并手写签名。
(二)资格与材料审核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对校内外推免生的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接收工作。在系统开放期间,由学院推免工作联络员负责审核基本资格(申请者的平均学分绩点、外语水平与综合测评排名);由不少于三位小组成员负责审核申请者提交的代表其专业能力与创新潜质的材料并提出是否同意复试建议。
(三) 复试
所有符合学院接收推免生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复试。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材料并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内容重在考查申请者从事本专业领域学术研究或职业实践的基本素质与能力,以及相应的外语水平、思想品德与个性心理等综合素质,复试形式原则上以面试为主,也可以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采取网络视频形式。具体做法如下: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期间,对于能到现场参加面试的申请者,学院接收推免生领导小组安排5名成员在周三、五下午主持现场面试。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期间,对于不能到现场参加面试的申请者,学院接收推免生领导小组安排3名成员在周三、五下午通过网络视频面试。
3.面试工作要求及程序以《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面试工作要求及程序(2017)》为准。经过复试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申请者人数达到学院接收推免生指标时,学院即停止接收推免生的值班和复试工作。
4.申请者的面试成绩由专业与外语成绩两项构成,专业与外语均为百分制,分别占面试成绩比例为70%30%。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与个性心理情况对其面试成绩有重要相关性,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复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复试科目:新闻与传播综合
考试大纲:参见附件2
(四)公示拟接收名单
复试成绩70分(含)以上者方可被接收,低于70分者不得接收。学院根据接收推免生的名额计划,对于符合接收条件的申请者,按复试成绩高低统一排序后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得到拟接收申请者本人的“回复确认”后,将《拟接收推免生名单》与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 录取
学院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期满后次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拟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回复确认后,即取得北京工商大学推免生录取资格。具体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部统一进行。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院校。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期间,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联络人员必须全程跟踪,做好申请者材料归并、数据统计和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程参与申请者材料审核与面试工作,对于符合接收条件的申请者尽早安排复试,对达到复试要求准备接收的申请者要及时电话联系并敦促其尽快答复确定。
3.学校相关机构对学院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全程指导并监督,凡对学院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有争议者,可向纪检监察处(电话:81353212)、教务处(电话:68984682)和研究生部(电话:68987086)反映。
 
 
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