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设历史记录

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术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学院学术委员会是本院的学术机构,其成员是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报学校备案,任期三年。院学术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1人,秘书1人。委员主要由代表各学科水平的骨干教师组成。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

二、 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学院学术委员会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北京工商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原则开展工作。

1. 学院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学院有关课题申报、学术评定和咨询等工作,并完成学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其他工作。

2. 审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审议学院重要科研及学科建设立项。

3. 评定和向学校推荐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及学术奖励。

4. 咨询学院重要的国内外学术交流计划,咨询学院教师职称评聘中有关学术的条例。

5. 审核与评议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招聘和引进人才的专业学术水平。

6.  对涉嫌违反学术规范或学术道德的事件进行仲裁,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 工作程序

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评议结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四、 学术委员会成员

主任:王擎

委员:罗子明、董华峰梁珣高丽华刘红菊朱慧

秘书:韩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