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职工2019年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2019年师德及年度考核及2016-2019年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求实易行。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学院与系室两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时段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四、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工作。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不少于11人,其中教职工代表由各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成员名单:高丽华(组长)、王擎、刘红菊、郑光、李杰琼、丛珩、王新惠、许莉、林刚、姚悦、周兴、罗昶、陈晓环、吴思淼、孙铭欣
五、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教师行为规范》《北京工商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与师德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投身学校建设、促进国际交流等十二个方面。
(二)考核标准与等级
1.考核等级
(1)师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2)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考核为优秀,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本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
(3)凡教师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否决清单”情形的,师德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其他人员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2.教师凡有下列师德失范行为情形之一的,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活动。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侮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网上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
(7)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助学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工作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境)。
(9)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2.考核程序
各教工党支部组成评议小组,成员构成为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支部委员、学生代表,支部书记任小组长,成员5-7人,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议。
(1)个人自评
教职工填写本年度师德考核评价表,对照《北京工商大学教师行为规范》《北京工商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与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和评定。
(2)同事互评
教工党支部评议小组组织系(室)所有教职工进行互评,给出评定结果,并在评定为“合格”的教工中按不超过20%的比例推荐为优秀候选人报学院师德考核工作组。中层干部在所属支部(专业)参与考核,不参与优秀推荐。
(3)学生测评
参考学校研究生院的导师测评结果、学生处组织的班主任/导师测评结果、学院组织的行政(教辅)人员测评结果。
(4) 综合评议
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综合分析师德评议结果,对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年度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对拟推荐师德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将教职工本年度师德考核评价表、本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3、考核结果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是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培训进修等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本年度师德考核结果达不到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六、附则
本细则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上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后执行。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