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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设计学院2021年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评价与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及《北京工商大学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基于学校研究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制定传媒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评价与考核工作(以下简称“立德树人职责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学院所有在岗的研究生导师开展“立德树人职责评价考核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构成

组长:王擎 高丽华

成员:杨帅 刘红菊 李杰琼 陈晓环 徐亮 李妍 韩佶彤


二、评价考核范围

所有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含本年度新增研究生导师都参加当年度的评价考核。


三、考核工作原则

1. 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制定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坚持发挥党委的政治把关作用,将导师自我评价、研究生评价、教学督导综合评价和学术委员会评价相结合。

2. 考核遵循“一票否决制”,凡是存在“师德”问题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合格的导师具备申请招收下一年度研究生的资格。


四、考核实施办法及工作安排

1. 导师自我评价:1210-1213日,由研究生导师根据实施细则总结一年来履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情况。填写《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情况自我评价表》(见附件2

2. 研究生评价:1213-1216日,由近3年(2019-2021年)毕业生根据本人导师履职情况,填写《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情况调查问卷表》,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对学生评价分数低于60分的导师,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和督导明确指出其所存在的问题,相关导师需要撰写今后工作的改进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 党支部评价1214-1216由研究生导师所在基层党支部结合导师自我评价根据《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对研究生导师是否存在师德问题作出评价

4. 学术委员会评价:1220日前,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评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并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作出评价。

5. 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评价考核小组评定:1220日前,学院立德树人职责评价考核小组根据评价考核办法,结合导师自我评价、研究生评价、督导反馈意见、院学术委员会评价及导师有无违反师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情况考核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传媒与设计学院

202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