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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名额分配管理办法


一、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实行双向选择。原则尊重双方自愿。在每年九月份新生入学工作完成之后,进行该项工作。

二、双向选择应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研究生与导师须在学科内互选。原则上双向选择导师确定后不予调换。

三、根据学生培养规模的实际情况,导师名额分配实行限额。新闻传播学科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教授每届可招收硕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副教授每届可招收硕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4人,讲师每届可招收硕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艺术设计专硕学位点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教授每届可招收硕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副教授、讲师每届可招收硕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四、新聘导师须有协助培养与指导研究生一年的经历,方可安排独立指导研究生。新聘导师如有学生选报,当年需做副导师。

五、导师招生数量与科研经费数量挂钩。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招生数量可适当增加;科研经费较少的导师,招生数量应适当减少。

六、导师招生人数综合考虑学生报名情况、导师科研成果及经费情况、导师意愿等因素,由学科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协调解决。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