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学院受聘在编在岗人员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考核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考核工作。成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建设负责人、专业建设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学术委员会成员、教代会成员和教职工代表,院长任组长,成员不少于11人。
考核小组组长:王擎、高丽华
考核小组成员:刘红菊、杨帅、李杰琼、陈晓环、梁珣、吴玉玲、王新惠、丛珩、李晓珊、郭小强、孙进、李建、董华峰、罗子明、朱慧、姚悦、尤明辉
四、考核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教职工进行个人自评,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内容真实,以教学教辅部门或工作归口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依学校规定构成,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并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通过。考核工作小组认真审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年度工作业绩表,全面评议其年度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通过考核工作小组讨论评议投票、全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等级及优秀人员。
学院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拟定考核结果,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依照学校要求使用考核结果。
五、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等次、程序和考核结果使用等按照《北京工商大学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北工商校发〔2017〕34号)有关规定执行。教学、科研成果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其中:
教师岗位人员:主要考核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和教学、科研、校内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管理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中心工作、公益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主要考核为教学服务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工作业绩。
六、考核计分分档办法
1. 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计分
所有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记分均以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文件为准,超出文件范围的工作量均不计入个人教学科研工作量。
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北工商教字〔2013〕9 号);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北工商研字〔2018〕2号);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来华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成果以学校科学技术处和其它科研项目立项单位认定为准,科研计分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北工商校发〔2016〕52号)。其中,个人单项科研项目立项分(不含经费分)在 100 分(含)以上的,可以由个人将此项目立项分在 3 年内进行分配(项目执行年度大于3年的,可按项目执行年度分配)。科研成果计算截至 2020年 12 月31 日。
教学与科研工作可打通互换,1 科研分=1.37 教学标时。
2. 教师社会工作分档
校内社会工作是指教师在学校内部承担的除教学、科研以外的工作,包括面向学生的各项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实验室建设工作、党建工作、工会及教代会工作、学生社团、学生科技立项、学校及学院/教研室交办的工作等。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身份辅导学生学习、就业、心理等方面的所有工作。
学生辅导工作:辅导学生留学、就业、考研等工作。
专业建设工作:参加本科专业建设而完成的所有工作。
专业负责人工作:专业负责人为本科专业建设而完成的所有工作。
学科建设工作:参与学院学科建设的所有工作。
党建工会工作:参与党建、工会方面的所有工作。
学院工作:学院交办的院内所有工作及组织的活动。
学校工作:学院统一安排的为学校、其他部门、校园文化建设、监考等所做的工作。
教师社会工作分为 1、2、3 档,其中评为1档的比例为全院教学岗人数的35%。每位教师的社会工作量评价由各教研室组织实施,个人述职,综合考虑个人履责、学院评价(含考勤)等因素,各教研室社会工作评为 1 档的比例为该教研室人数的30%(不含教研室负责人、院班子成员)。各教研室负责人的社会工作档次由院班子评定。
不服从学院/教研室安排的,或学院/教研室活动缺勤且不覆行请假手续2次及以上者等,其社会工作分均列入3档。
3. 非教学岗位人员考核评分
非教学岗位考核分民主测评、考勤测评两部分。
民主测评依据岗位聘任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要求,包括:严格坐班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作风和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实验室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无事故和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按学院要求完成相应的其他工作。
全院非教学岗位民主测评(百分制)的权重分别是:院领导(0.3);非教学岗位人员互评(0.4);教师/学生(0.3)。学生代表从全院学生中随机抽取。
在上述民主测评分的基础上,按学校要求扣除因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分数,产生考勤测评分数。
七、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本年度师德考核结果达不到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一)年度考核优秀
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工作作风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
1. 教师岗位人员教学工作量应在教研室的教学工作量排名前50%、科研工作量排名前 50%、社会工作量2档及以上,经所在教研室产生20%的候选人(中层干部除外),并经所在系(室)党支部签署同意意见,列入学院考核优秀教师候选名单。如果该候选名单人数小于学校下达的优秀教师人数,富余名额奖励给人均工作量最高(按学校文件进行相应核算)的教研室。
由教学科研总量排序产生学院年度优秀教师排序名单。考核工作小组在年度优秀教师排序名单的基础上再评议,产生全院年度考核优秀教师。
2. 非教学岗位人员民主测评及考勤测评分数80分(含)以上,并经所在党支部签署同意意见,进入优秀非教学岗位人员候选名单,由考核小组评议,按比例产生全院年度考核优秀非教学岗位人员。
(二)年度考核合格
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较好。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较强;工作作风较好,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业,能够全面完成本职工作。
1.教师教学科研总标时 400 标时(艺术/大学语文教师 360 标时)以上(均含),且社会工作 2 档及以上。
2. 非教学岗位人员民主测评及考勤测评总分 60 分以上(含)。
(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
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一般。思想政治素质基本合格;业务水平较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执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教师岗位人员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不足。
1. 教师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高于360标(艺术/大学语文教师高于324标时)(均含)而未达到合格标准,且社会工作为 2 档及以上。
2. 非教学岗位人员民主测评及考勤测评分数为 54-59 分(含)。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差;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教师岗位人员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1. 教师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量低于360 标时(不含),艺术/大学语文教师低于 324 标时(不含),且社会工作为 2 档及以下。
2. 非教学岗位人员民主测评及考勤测评分数低于 54 分(不含)。
3. 符合学校认定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其他情况的。
八、其他
1. 担任中层干部的教师,按合格标准工作量30%予以奖励(按任职期计算)。担任院长助理的教师,按合格标准工作量20%予以奖励(按任职期计算)。担任系正副主任的教师,按合格标准工作量的10%予以合计奖励,全院一并统筹,即全院5位正主任加7位副主任,合并平均共享5*10%的奖励。上述奖励如有重复,只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不得累加。
2. 近二年入职的教师其教学科研工作量按照学校要求相应核减。新进毕业生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入职第二年工作量核减60%。
3. 出国、挂职等特殊情况,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4. 本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九、本实施细则经学院考核小组通过。2020年12月27日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应投票人数29人,实际投票人数29人,赞成29票、弃权0票、反对0票),上报学校备案。
十、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工商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
2020年 12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