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十二届 “研究生学术之星”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个人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品行端正,学习勤奋,具有刻苦钻研精神;
2.学术科研成果突出,并达到基本要求,具体申报基本要求见《“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科研成果基本要求》(附件1)和《北京工商大学期刊分级要目2016版》(附件2)。
三、评选流程
(一)“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
1.申请阶段
4月4日前,个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和支撑材料。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表》(附件3)。
2.学院审查和推荐阶段
4月5日-4月12日,学院进行审查。学院对提交的“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材料和分值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推荐和报送申报材料及《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初审汇总表》(附件4),于4月12日20点前发送至学术之星评选专用邮箱btbuxszx@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院+初审汇总表”。并将推荐名单于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学校将根据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3.学院评审阶段
4月16日-4月26日,学院组织评选答辩(设置不少于5名老师评委,10名学生评委,按照老师评委与学生评委7:3的比例评分标准进行答辩计分。申报材料得分与答辩得分按照6:4的比例计总分),按照总得分排名及分配的名额确定学院推选出的“研究生学术之星”,于4月26日20点前将评选结果(答辩材料+附件5)发送至btbuxszx@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院+答辩结果”。
4.学校复审及公示阶段
学校将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并于5月2日后在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公示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申报人有任何疑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所在学院复议。公示期是唯一可以申请复议的时间,公示期结束所有得分不再接受复议申请。
(二)学院研究生会“优秀组织奖”评选
根据各个院研究生会在组织过程中对于“研究生学术之星”的宣传、申报、审核等环节多方面进行评选。详细评选准则参照《北京工商大学“‘学术之星’评选之优秀组织奖”评选要点》(附件6)。
四、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的“研究生学术之星”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2000元/人。“优秀组织奖”奖金1000元/院研究生会。
五、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相关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通知。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校研会联系人:
张冰颖 18510395016;汪桐 18611996448
院研会联系人:
吕清芬 13260269375(理学院); 张倩 18813051012(食品学院);
姚媛媛 18811739681(材机学院); 黄婧 13260195899(计信学院);
朱倍其 17710251257(经济学院); 张菡 18811703690(商学院);
刘威 15901417031(法学院); 孔瑛琪 15652969219(艺传学院);
张森 15810226113(外国语学院); 程丹阳 18813179558(马克思学院)。
附件:附件1-6.rar
主办:研究生院(研工部)
承办:校研究生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