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监考工作安排办法(试行)
来源:艺术与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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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
全体专任教师。
监考科目:
每学期全校补、重、缓考,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期中考试、新生英语分级考试、期末考试等所有学校和学院规定需要我院教师参加监考的考试。
监考人员安排原则:
1.全体教师按姓氏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排序,院教务办按照排序以邮件和短信形式通知教师参加监考,监考教师如因突发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由监考教师本人与其他教师协商调换监考时间,并以邮件或短信形式报院教务办备案,排序仍按原监考老师进行排序,该监考工作排序以每一循环周期为单位延续。
2.校定必修课期末集中大考全员参加,不参与轮序监考。
院教务办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