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重申新闻稿件提交规范的通知
来源:艺术与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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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规范管理学院新闻稿件发布,更多、更有效地向学校校园网推送优质新闻稿,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新闻网新闻发布管理规定》(北工商宣发【2017】3号)中的要求,特此重申如下规范,请予遵守:
1. 所有新闻稿均需在文末用括号标明“供稿人”“审核人”,以示对稿件内容负责。
2. 所有新闻稿文字与图片分别发送到中文教研室邓莹洁老师邮箱:525492087@qq.com由邓老师进行文字编辑后再发送给学院负责网站新闻发布的宁璇老师。
3. 需要推送到学校校园网的稿件字数必须符合规定: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500字,重要稿件一般在800字以内,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2500字。
4. 需要推送到学校校园网和学院网的新闻稿件的图片图像分辨率须处理成800*600,一般应为横幅图片。
5. 学院审核新闻稿、向校园网推送新闻稿的时间为每周二、四,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审核和推送,如有稿件需要审核和推送,需经学院党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年11月23日